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115年度獎學金申請
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
115年度獎學金申請
115年度獎學金申請
一、宗旨:
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(「本會」)為鼓勵大學系所學生研究法學,以提 升法治發展,設置本獎學
二、獎助名額:
本會提供予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學生共三名(不含推廣部、在職班、學士後 /進修部學生)。
三、獎助金額:
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。
四、申請資格:
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碩士班二年級或學士班四年級學生,前一學年學業平均 成績及操行均優者,清寒學生優先。
五、申請時間:
一一五年八月十七日起至同年九月十五日前,逕向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或學 系辦公室申請。
六、申請文件:
(一)申請表暨近二學年成績單;
(二)習法心得;及(三)特定領域專題報告, 含摘要、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、研究結果與問題討論(6,000 字以上,主題 自選,但不得使用為其他目的撰寫或改寫之報告)。
七、審 核:
由輔仁大學法律學院依院內獎學金甄選機制審查,於當年十月一日前函告本會審定人選,並檢附申請資料。本會另聘審查委員確認各項申請條件符 合獎勵規定。
八、頒 獎:
本會確認人選後個別通知獲獎人並擇期安排頒獎,獲獎人必須親自到場。
九、交 流:
為利學生練習與交流,本會將於頒獎日安排獲獎人就其專題研究為口頭報 告,獲獎人必須親自出席;本會嗣後得將其報告錄影、習法心得暨專題報 告全文、摘要或部分內容發布於本會網頁,以表彰獲獎人之榮譽,並促進 各界之學術探討。
十、權 責:
申請人應保證申請資料之真實與合法性、習法心得暨專題報告係為本申請 所自行創作,並無抄襲、使用 AI 或侵害他人著作權、或一稿多用之情事, 如有違反法令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,申請人喪失獎勵資格,並應負擔一 切法律責任,與本會無涉;倘已受領獎學金,應即繳回,本會並保留求償 及依法辦理之權。 本辦法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解釋辦理。
| 附件下載: | 一般獎助金辦法(發布日期2025年5月21日)-輔仁大學.pdf 一般獎助金申請書(發布日期2025年5月21日).doc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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