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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檢察署與經濟刑法學會、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訂於115年1月2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12時,在臺灣高等檢察署第三辦公室博愛講堂共同舉辦「最新國安法『發展組織』實務學術研討會」,歡迎同仁踴躍報名參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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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高法院114年台上字第2223號判決將「發展組織罪」定性為「抽象危險犯」,並對「著手時點」及「滲透來源」展開論述,此項見解深值關注。為確立「發展組織」之整體要件內涵,本次研討會邀請學術與實務界專家進行交流,期能形成共識。
- 活動訊息及報名方式:
- 活動時間:115年1月2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12時。
- 地點及方式:臺灣高等檢察署第三辦公室博愛講堂(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3樓),採現場或視訊與會方式。
- 參加對象:法務部暨所屬機關、國防部暨所屬機關、司法院暨所屬機關、國家安全局、大陸委員會、內政部警政署、海洋委員會海巡署、大學院校法律系所人員、律師。
- 報名方式:現場與會開放80名,視訊參加開放150名,採線上報名(報名網址:https://chiurl.pse.is/8evkf7 或掃描海報QR碼),報名期限至115年1月16日下午6時或額滿截止,本署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。
- 全程參與本研討會者,將於會後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4小時。
- 檢附活動海報電子檔1件,請協助公告活動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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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件下載: |
活動海報電子檔:最新國安法發展組織學術研討會.jpg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