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仁法學第13期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談日本之訴因制度(下) | 謝志鴻 |
1. 前 言
2. 訴因制度
(1)英美法訴因制度之沿革
(2)有關日本訴因制度之沿革
3. 訴因、罰條之預備、擇一記載
(1) 訴因之預備或擇一記載
(2) 罰條之預備或擇一記載
(3) 審理順序
(4) 排斥後訴因之判斷
(5) 對被排斥訴因檢察官可否上訴
4. 訴因與公訴事實之關係
(1)審判對象
(2)訴因之單一性與同一性
(3)公訴事實之單一性與同一性
(4)訴因變更
(5)訴因與訴訟條件
(6)訴因與法院審判對象
5. 第二審之訴因變更
(1) 第二審訴因變更之可否
(2) 圍繞訴因變更之問題
6. 結 論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當事人適格之研究 | 劉初枝 |
1. 前 言
2. 當事人適格
(1)定 義
(2)研究方向
3. 本案適格
(1)意 義
(2)效 力
(3)實 例
4. 訴訟實施權
(1)意 義
(2)性 質
(3)效 力
5. 訴訟適格
(1)意 義
(2)法定訴訟適格
I.依職權而生訴訟實施權-財產管理事件
II.依訴訟法之授權而生訴訟實施權
III.依實體法之授權而生訴訟實施權
(3)任意訴訟適格
I.意 義
II.審 理
(4)訴訟適格的效力
6. 起訴之權能與被訴之權能
(1)起訴權能
(2)被訴權能
7. 簡是我國實務上的「當事人適格」概念
(1)概 說
(2)「當事人適格」概念的使用
8. 結 論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特別捐(特別費)與特種基金制度(下) | 張嫻安 |
1. 序 言--問題的提出
2. 德國司法實務對樹立特別捐制度所為之貢獻
(1)德國現行法所為之特別捐(Sonderabgaben)
(2)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及聯邦行政法院對特別捐及相關公課(Abgabe)所為之判決
I.聯邦憲法法院之判決
i.職業訓練獎勵功課案
ii.重殘障人福利特別捐案
iii.投資輔助功課案
iv.藝術工作者社會公課及空屋公課案
v.銷售基金案
II.聯邦行政法院之判決
i.煤芬尼特別捐案
ii.停車位特別捐案
iii.B-W幫自然保護平衡特別捐案
3. 基本權的保障與特別捐(特別費)的課徵
(1)基本權的多重功能性格與個別基本權的特殊
(2)基本權與權限規範
(3)特別捐構成要件所隱含的基本權保障
I.工作權
II.財產權
III.人格權
IV.平等權
4. 我國預算法上之特種基金與特別捐(特別費)
(1) 特種基金與其資金主要來源之關聯性
I.課徵特別稅(特別費)方式成立特種基金或專戶
II.以繳納受益費方式成立之特種基金
III.單一規費之徵收所方式成立之多種基金
IV.一般規費與特別捐(特別費)混同徵收而成立之基金或專戶
V.無特種基金之特別捐-環保特別捐
VI.無特種基金設立而課徵之「附加稅」-教育捐
VII.其他特種基金
(2) 特種基金制度存在之缺失
5. 特別捐於財政學上之意義
6. 特種基金的一向發展前景-環境保護稅捐的定位與建構
7. 結 語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稅捐稽徵程序中之事實闡明及舉證責任 | 張嫻安 譯 |
1. 稅法上事實闡明的理論與實務
(1)無遺漏闡明事實之義務
(2)租稅程序中舉證的憲法與事實上界限
(3) 嚴格舉證責任簡化的方法
(4) 結 論
2. 租稅通則的證據目錄
(1)一般規定
(2)納稅人之答覆義務
(3)第三人之答覆義務
(4)其他的證據方法
(5)結 論
3. 租稅債務人的掌握
(1)租稅債務人的掌握
(2)監控制度
(3)銀行的特殊情形
4. 租稅申報之審核
(1)在暫時核定之下之查核保留
(2)實地查帳
(3)舉證責任之分配
(4)類型化觀察法
5. 結 論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我國與澳洲漁業法規之比較研究 | 黃 異 |
1.前 言
2.澳洲漁業法規
(1)法規種類
(2)澳洲聯邦漁業法規與西澳洲漁業法規之地方效力範圍
(3)聯邦漁業法規之主要規定
I.概 說
II.公告水域
III.漁業執照
IV.外國漁船入漁
V.合作管理
VI.執行與制裁
(4)西澳洲漁業法規之主要規定
I.概 說
II.漁業執照
III.宣告漁業區與水域保留區
IV.限制進入之漁業與禁止之漁業
V.加工業及養殖業
VI.漁業研究發展基金
VII.執行與制裁
3.我國漁業法規之主要規定
(1)公共水域
(2)漁業執照
(3)促進及保護漁業發展之措施
(4)資源保育
(5)執行與制裁
4.從澳洲漁業法角度評估我國漁業法
(1)漁業法規之適用水域
(2)漁業活動之管理
(3)娛樂漁業
(4)資源保育
(5)漁業發展
(6)合作管理
(7)執行與制裁
5.附錄、各種澳洲漁業執照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日本實務上適用「原因自由行為」理論之實態 | 吳英哲 |
1. 前 言
2. 日本大審院時代(二次大戰前)之判例
3. 最高裁判所採用「原因自由行為」理論之實例-以過失犯為例
4. 「原因自由行為」理論適用於故意犯之例
5. 關於飲酒酗酒中之行為,下級審判決之動向
6. 精神耗弱中之行為,適用「原因自由行為」理論之例-酗酒中開車之罰責
7. 結 語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法學方法論之課題--法學方法論導論之一 | 邱聰智 |
1. 前 言
2. 法學方法論概述
(1)法學方法論之意義與任務
(2)法學方法論之研究對象
3. 法學方法論之發展過程
(1)法學方法論之源起
(2)法學方法論之發展軌跡
4. 結 語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美國聯邦選舉活動法有關憲法問題之研析 | 史慶璞 |
1. 前 言
2. 聯邦選舉活動法(The Federal Election Campain Act of 1971)簡介
3. 聯邦選舉活動法之十件與所涉及之憲法爭議
4. 九○年代選舉融資法制之改革浪潮
5. 結 語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美國專利審查基準與軟體專利保護 | 陳起行 |
1.The Supreme Court and the Higher Standard of Patent
2. Legislative Effort to Reform the Patent System
3. The Software Patentability lssue
4. Comments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刑法上包攝錯誤之研究 | 蔡聖偉 |
1. 前 言
2. 問題之提出
3. 包攝之過程
4. 包攝錯誤之概念
5. 包攝錯誤之檢討
6. 結 語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國際經貿爭議的調解 | 藍瀛芳 |
1. 引 言
2. 調解的存在型態
(1)在對抗程序中的前置程序
(2)在對抗程序中的任意程序
(3)在非對抗程序中的單純調解
I.訴訟與調解
i.關於對抗程序中的「強制調解」
ii.關於對抗程序中的「任意調解」
II.仲裁與調解
i.關於中國之調解制度
ii.關於香港的調解
3. 單純調解
(1)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調解規則
(2)比利時仲裁中心的調解規則
4. 結 語
東方與西方調解制度的比較觀察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論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 | 李欽賢 |
1. 前 言
2. 權利能力限制之概念及效果
(1)權利能力限制之概念
(2)權利能力限制之效果
3. 轉投資之限制
(1)公司法限制轉投資之立法理由
(2)轉投資之限制是否為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
(3)轉投資限制之要件
4. 資金借貸之限制
(1)公司法限制資金借貸之立法理由
(2)資金借貸之限制是否為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
(3)資金借貸限制之要件
5. 業務經營之限制
(1)公司法限制業務經營之立法理由
(2)業務經營之限制是否為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
(3)業務經營限制之要件
6. 保證之限制
(1)公司法限制保證之立法理由
(2)保證之限制是否為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
(3)保證限制之要件
7. 結 語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派制度之檢討-以日本商法之修正為中心 | 王麗玉 |
1. 緒 言
2.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派之制度
(1)股份有限公司現行股份分派之制度
(2)股份分派發行新股之程序
3. 股份分派發行新股之生效與取得時效之問題
4. 股份分派發行新股之法律性質
5. 平成二年日本商法有關股份分派制度之修正
6. 股份分派制與撥充資本制利弊得失之探討
7. 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之生效與取得時期
8. 結 語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船舶拖帶之研究 | 陳猷龍 |
1. 前 言
2. 船舶拖帶之意義
(1)船舶拖帶係一種契約
(2)船舶拖帶係一方之船舶提供動力協助他方之船舶行進之契約
3. 拖船對於被拖船之義務及責任
(1) 拖船所有人對於被拖船所有人及被拖船所負之義務
I.使拖船具備拖代能力之義務
II.看顧被拖船之義務
III.檢查被拖船及為措置之義務
IV.遵循拖帶程序之義務
(2) 拖船所有人對於被拖船所有人所負之責任
I.過失責任
II.擔保責任
III.我國法上之解釋
4. 被拖船對於拖船之義務
(1)據實說明之義務
(2)使被拖船具備堪航能力之義務
(3)服從拖船船長航行指揮之義務
(4)依約給付託船費之義務
5. 拖船與被拖船對於第三人之責任
(1)美國判例之法則
(2)我國海商法之規定
(3)真意之探討及修正芻議
(4)優先權之標的及限制責任之基金
6. 免責條款之效力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公司負責人因違反法令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| 劉連煜 |
1.問題之提出
2. 最高法院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三四五號判決
3. 基本概念
4. 最高法院判決的檢討
(1)從法理上觀察
(2)從法律體系及價值判斷上觀察
(3)從外國法之比較觀察
(4)從履踐公司社會責任觀察
5. 結 論
| 論著名稱 | 編著譯者 |
|---|---|
| 從女性勞工特別保護至兩性工作平等立法--檢討與展望 | 邱駿彥 |
1. 前 言
2. 各種特別保護規定
(1)延長工時勞動限制之保護
(2)深夜工作禁止之保護
(3)禁止女性勞工從事危險有害性工作之保護
(4)產假之保護
(5)妊娠期間得申請改調工作之保護
(6)妊娠中勞工不得適用變形工時’延長工時、假日勞動之保護
(7)哺乳時間給予之保護
3. 兩性工作平等立法
(1)兩性工作平等立法之必要性
(2)兩性工作平等立法之內容與範圍
I.以禁止兩性差別待遇為目的
II.兩性工作平等立法規範範圍
III.育兒休假制度導入方式
IV.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
V.雇主負擔舉證責任
4. 兩性工作平等立法與女性特別保護之互動-代結語


